1.载荷由多跟钢丝绳支承时,应设有各根钢丝绳手里的均衡装置。
2.塔吊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,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。使用其他方法接长的钢丝绳时,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%。
3.起升高度较大的塔吊,宜采用不旋转、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。采用其他钢丝绳时,应由防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或措施。
4.当塔吊的吊钩处于工作位置**点时,钢丝绳再卷筒上的缠绕,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,必须不少于3圈。
5.应防止损伤、腐蚀或其他物理、化学因素造成的性能降低。
6.钢丝绳开卷时,应防止打结或扭曲;钢丝绳切断时,应由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。
7.安装钢丝绳时,不应再不洁净的地方拖线,也不应缠绕在其他物体上,应防止划、磨、辗、压或过度弯曲。
8.领取钢丝绳时,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,以保证塔吊性能、规格符合设计要求。
9.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,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、平衡滑轮处的检查,并作出安全性的判断